王的地位虽然至高至贵,但这种高贵要以下民作为基础。
(一)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系统阐述和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涉及的都是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然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党中央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定力 政治定力就是在思想上政治上排除各种干扰、坚持正确立场、保持正确方向的能力,是不为其他消极力量所动的强大政治力量。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阶段,各地各部门都有学习典型经验的需求,而典型经验的传播需要借助一定的平台和渠道。四是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党的二十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
我们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有中国人民坚忍不拔的意志毅力,有长期积累的综合国力,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义感召力,因此也有斗争的底气和必胜的信心。习近平要求: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⑨]江泽民对我国历史经验教训进行深刻总结,强调只有在保障主权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实现人权,有力地回击了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的观点,对我国未来人权事业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
[⑩] 《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548页。但是,人权的普遍原则性总是通过不同地区和国家的人权实践和形态来实现的。[27] 《江泽民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5页。但是,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如何发展经济,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问题,一直是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重大问题。
我们一贯主张‘言者无罪,但对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惩治,这样做正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权利。[20] 《江泽民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5页 [21] 《江泽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114页。
江泽民在继承毛泽东和邓小平人权思想的基础上,强调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25]《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548-1549页。无数革命先烈前仆后继、流血牺牲,为的是什么?就是为了争得国家的独立权、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16] 1997年10月,在美中协会等六团体举行的午餐会上,他指出人权问题具有普遍性的意义,从世界上存在众多国家这个现实出发,人权的实现要依靠各个国家的努力才行,因此从根本上讲,人权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21]结合人权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论断,我国人权事业应有自己的特色,要建设更高层次和更广泛的人权,就必须把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因此,确保中国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乃是不断改善人权状况的基本条件和重要内容。[19]我们承认人权的普遍原则,并按照充分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同时我们要依照我国国情,发展中国特色人权事业,对以维护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予以坚决回击。
江泽民对此强调西方敌对势力打着‘民主、‘自由、‘人权的旗号,向我发动进攻,通过各种渠道,对我进行渗透,反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28]这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人权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中国人权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为我国人权建设进一步制度化和法制化指明了方向。
在这方面,任何国家都有它自己的问题,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不例外。今天,我们已经基本解决了11亿人的温饱问题。
[19] 《人民日报》,1999年11月17日。我们应当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以巩固和发展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中国在推进世界人权发展中起着特殊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带来了深刻的变化,江泽民创造性地将其概括为四个多样化即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市场经济活动存在的弱点和消极影响不断出现,自由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想极易被诱发,因此在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统一人们的思想,正确认识自由、民主的具体特殊性摆在我们面前。针对西方一些国家提出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的观点。中国政府一贯尊重《联合国宪章》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宗旨和原则,支持联合国为此所做的努力,并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比较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进入专题: 江泽民 人权 。
3.走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有12亿人口,每年净增1400万人。
[15] 《江泽民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6页。江泽民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的新形势下如何开创二十一世纪中国人权事业的新局面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邓小平的人权观点,形成了稳定是前提,发展是关键,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这一保障和促进人权建设的新思路,即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
[12] 《人民日报》,1998年9月15日。[12]1999年6月,在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指出我们根据自己的国情确定的发展人权事业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人权建设,在日益激烈的国际人权领域斗争中赢得主动,多次挫败西方利用人权对我国进行颠覆的图谋,推动了中国特色人权事业的发展。1991年10月,江泽民指出在观察各国的民主、自由、人权状况时,离不开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制度。
[20]2000年9月,在出席联合国新千年首脑会议时,他强调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绝不是搞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
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权事业,不管这个国家是大是小、是强是弱,都应由本国政府依靠自己的人民自主去解决。江泽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地指出人权既是普遍的又是特殊的,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中国国情结合。
主权是人权的基础,人权是主权的体现,人权需要主权给予保障。生存权、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是享受其他人权的前提。
1991年4月,江泽民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时指出对于中国来说,最重要的人权就是生存权。[15]这也就是说,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政治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因此,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仍是摆在党和国家面前的首要任务。他的论述为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赋予了新的新的时代特征。
三、江泽民人权思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27]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再次在主题报告中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重申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⑦]2000年9月,江泽民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讲话强调人权领域的对话和合作,必须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基础上开展,这是保护和促进人权事业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以美国为首的新殖民主义者出于霸权需要,借用人权、人道口号和伪装,以维护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推行强权政治,人权高于主权、人道主义干涉合法等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再度粉墨登场。
早在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上,江泽民指出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相适应,必须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的要求,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24]这说明,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必须在维护和保障国家主权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对话、交流与合作。